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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10中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必須有由專業甲醛檢測機構提供的游離甲醛含量或游離甲醛釋放量的檢測報告,并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規定。規范中對于室內環境中的甲醛污染控制具體要求如下:
(1)I類民用建筑工程(住宅、醫院、老年建筑、幼兒園、學校教師等)的室內裝修,必須采用E1類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
(2)II類民用建筑工程(辦公樓、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廳、理發店等)室內裝修,宜采用E1類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
(3)當采用E2類人造木板時,直接暴露于空氣的部位應進行表面涂覆密封處理。
(4)民用建筑工程中不應采取107膠粘劑等聚乙烯醇縮甲醛膠粘劑。
(5)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粘合木結構材料,游離甲醛釋放量不應大于0.12mg/m3,測甲醛的方法應符合規范中附錄A的規定。
(6)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時,所使用的壁布、帷幕等游離甲醛釋放量不應大于0.12mg/m3,甲醛檢測的方法應符合規范中附錄A的規定。
(7)民用建筑工程中所用的能釋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劑,其游離甲醛含量不應大于0.5g/kg。
(8)民用建筑工程中,不應在室內采用脲醛樹脂泡沫塑料作為保溫、隔熱和吸聲材料。
(9)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時,所使用的地毯、地毯襯墊、壁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甲醛釋放量都應該符合相應材料的有害物質限量的國家標準規定。(推薦閱讀:北京鐵路局回應“復興號動車組甲醛超標”報道)
(10)為了保證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甲醛污染符合標準規定,要求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出廠時不但要有合格證書,還應有游離甲醛含量或游離甲醛釋放量的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規范中還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中采用的某一種人造木板或飾面人造木板面積大于500m2時,應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不同產品分別進行游離甲醛含量或游離甲醛釋放量的復檢。
本文詳述了國家對于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內空氣污染限量控制標準,旨在為廣大群眾提供有力參照。檢測機構在對民用建筑工程進行室內空氣檢測過程中,應當恪守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專業的空氣檢測方案,提供準確、權威和客觀的CMA檢測報告。